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为农村法制建设服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三、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从事审判、公诉、法律监督等司法实务和研究工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各类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监察等工作;各类公司企业从事合同审查、法律风险控制等法务工作。